关于举办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的通知
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装饰设计公司、各会员、会员单位:
2009年是深圳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“设计之都”称号的第一年,为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建设“设计之都”的战略规划,助力营造深圳“设计之都”的良好文化氛围,推动室内装饰设计行业的发展,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室内装饰设计人才队伍,由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联合举办的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已正式启动。
对于参赛获奖设计师,将享有市劳动保障局人才政策;同时,本次大赛已在深圳市人民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立项,市政府拟将提供近30万元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,用于奖励特别突出的参赛设计师。
仙湖山庄·凤凰谷别墅作为本次大赛的主赛场之一,届时,大赛的启动仪式、初赛入围作品展及决赛等各个赛程将在仙湖山庄·凤凰谷别墅举办。并且,经大赛组委会综合评审,由朝恒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仙湖山庄·凤凰谷别墅样板户型确定为本届设计大赛决赛的指定户型。
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举办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的通知》转发给大家,请各装饰设计公司、各会员、会员单位认真对待,积极参与本次大赛活动。
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2009年7月2日
关于举办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的通知
深劳社〔2009〕86号
各有关单位:
为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建设“设计之都”的战略规划,助力营造深圳“设计之都”的良好文化氛围,推动室内装饰设计行业的发展,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室内装饰设计人才队伍,全面推动深圳住宅装饰设计业的发展,结合今年的技能大服务活动,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决定联合举办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1、成立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
主 任:刘 青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副主任:应伟福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指导中心调研员
刘雄华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副处长
蔡 强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会长
成 员:罗 璇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调研员
赵庆祥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
2、本次竞赛由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承办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负责组织实施大赛的各项具体工作。人员组成如下:
主 任:应伟福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指导中心调研员
副主任:罗 璇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调研员
肖 佳 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
成 员:高书东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王 露 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
韦志浩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胡艳芬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朱 熙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
3、大赛评审委员会组成
评委会主席:郑曙旸(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常务副院长、博士生导师)
评委会专家委员:
梁景华(香港) 史南桥(台湾) 王铁(中央美院)
王明川(台湾) 蔡强(深圳) 孙继忠( 深圳) 李益中( 深圳 )
二、竞赛项目
本次竞赛项目为:室内设计师
三、报名条件及办法
凡室内设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,有意参赛者在赛前按要求准备好参赛作品,到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及指定报名点领取《参赛申请表》(或登陆www.A963.com下载),填写《参赛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、大一寸黑白照片两张以及参赛设计作品,办理报名参赛手续。
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七楼
咨询电话:0755-83869411-702、673 联系人:胡艳芬 朱熙
四、竞赛办法
大赛分初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。
1、初赛采用提交参赛作品的方式。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。评审阶段,先由专家评选出入围作品,并举办入围作品展。作品展出期间,由专家组按工程类、方案类两个类别对参展作品进行评分(按百分制计),评分乘以30%后纳入实操成绩。入围选手进入下一轮的复赛。
2、复赛内容为理论知识考核,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及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的《室内装饰设计员考试大纲》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所规定的理论(应知)要求为准,并结合深圳市室内装饰设计发展的实际情况,突出竞赛的创新性、实用性。采用笔试,按百分制计,60分为及格。复赛理论成绩排名前100名者进入决赛,如理论成绩合格人数超过100人,决赛人数以合格人数为准。
3、决赛方式为实际操作,内容为手绘方案设计。现场提供楼盘样板房户型图,参赛选手以手绘方案设计形式进行现场设计。赛后由专家进行背靠背评分。作品要求着重强调参赛设计师的手绘方案设计能力,以及设计的原创性、实用性和文化内涵等。决赛成绩乘以70%后纳入实操成绩。
比赛结束后,按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参展作品成绩×40%+理论成绩×20%+手绘方案设计×40%)进行综合排名。
五、时间安排
7月27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,7月27日至9月11日为竞赛阶段
六、奖励办法
(一)个人奖
1、综合成绩前6名且双科合格的优胜者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与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2、综合成绩前6名的优胜者,原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。
3、综合成绩第1名的优胜者,由大赛组委会发给奖金5000元;第2、3名,各发给奖金2500元;第4、5、6、7、8名,各发给奖金1000元。第1至8名优胜者,同时颁发名次荣誉证书。
4、在本次竞赛中理论、实操(实操成绩=参展作品×30%+手绘方案设计×70%)合格者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核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。
5、第9至第20名的优胜者,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胜者荣誉证书。
6、本次大赛中,获得1至20名的优胜者,由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下达专项招调指标,符合深圳市招调员工条件的,由所在单位在当年度或下一年度内办理招调手续。
(二)团体奖
本次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、优秀代表队三名。
1、优秀组织奖的奖励对象为企、事业单位,根据各企业的组织发动及参赛情况推荐。
2、优秀代表队从各代表单位中产生,按初赛参赛人数、各阶段入选人数、最后得奖人数、最后得奖层次等要素组成,由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大赛组委会组织评选。
七、其它
(1)为保证大赛的公正性和公平性,大赛组委会将对大赛整个过程予以监督。
(2)大赛组委会对大赛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附件:1.初赛参赛作品要求
2.大赛时间安排
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
附件1: 初赛参赛作品要求
(1)参赛设计作品必须为样板房或住宅室内设计作品,分为工程、方案两大类别。
(2)按大赛组委会规定,将参赛作品按80cm高×40cm宽规格制作出展板小图(相纸喷绘、裱KT板)报送(寄)组委会办公室。同时按180cm(高)×90cm(宽)的规格,参照组委会参展统一模板,自行设计成参展作品文件,将作品电子文件(限JPG或TIF格式),连同《参赛申请表》一同报送(寄)组委会。
(3)每名参赛者最多可报送5个项目,每个项目一个展板,累计不超过5个展板作为参赛作品。参赛作品必须是2006年至报名截止前的设计作品。
(4)参赛文件包括:参赛表、参赛作品图(主要平、立面设计、效果图或施工图,主要图纸不全者将扣分甚至作弃权处理)、设计构思说明等。
(5)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立完成,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。
附件2:大赛时间安排
一、初赛阶段
1、参赛作品的评审
组委会对报名参赛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,在7月29日前,评选出赛事的初赛入围作品,参加展览和复赛。
作品入围名单公布时间:2009年7月29日。
2、参赛入围作品的展览
对于所有初赛入围的设计作品,组委会将于8月25日起在深圳各社区举办2009年深圳市第二届室内设计师暨“鹏城杯”样板房设计大赛初赛入围作品展,向全社会公开展出。首次展览将于8月25-31日在深圳仙湖山庄•凤凰谷别墅区展出。
二、复赛阶段
理论比赛时间:2009年8月9日
考试地点: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4楼
成绩公布时间:2009年8月17日。
三、决赛阶段
考试时间:2009年8月29日。
考试地点:深圳市罗湖区仙湖山庄•凤凰谷别墅中心会所
决赛成绩公布时间:2009年9月7日。
大赛成绩及排名公布时间:2009年9月14日。
颁奖时间
2009年10月19日
附件(供下载):